检查和修理
除经常性检查(日检、周检、月检)外,工厂应对使用中的设备(包括其安全装置)每隔半年或一年进行一次定期检查。对压力机应着重检查下列部位:
1.曲轴、飞轮及其他传动装置;
2.离合器、制动器及其控制系统;
3.行程停止装置和紧急停止装置;
4.滑块连杆、平衡缸和与滑块有关的部件;
5.电磁阀、压力调节阀和其他气、液系统;
6.限位开关、继电器和其他电控系统;
7.气液装置(气液垫、气液平衡装置);
8.滑块防护机构;
9.剪板机的压料器;
10.快速夹紧机构等。
定期检查应有记录。检查记录至少保存二年。
记录中应包括下列内容:检查时间(年、月、日);检查地点;检查方法;检查结果;检查者姓名;根据检查结果而采取的维修措施和内容等。
经过检查的压力机,应在明显处设置铭牌,标明检查日期。
压力机的定期检查,须由专门检查人员担任。
符合下列各项之一者,方可充任检查人员:
1.高等和中等专业院校冲压专业毕业、分别有二年和三年压力机检查和修理工作经验或从事压力机设计工作有四年和五年经验者;
2.工科高等和中等专业院校非冲压专业毕业、分别有三年和四年压力机检查和修理工作经验或从事压力机设计工作有五年和六年经验者;
3.从事压力机检查和修理工作有六年经验或从事压力机设计工作有八年经验者;
4.从事冲压工作有五年经验、受过冲压技术专门训练者。
工厂对定期检查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必须采取修理或其他必要的措施,并保存修理或处理记录。
安全教育和培训
工厂应对新工人进行(与操作有关的)卫生和安全的启蒙教育。工厂应编制新工人安全教育大纲。
没有操作合格证的工人不能单独操作压力机,只能在专门技术熟练工的指导下,从事辅助工作。
工厂应对新冲压工进行为期3~6个月的培训。对新冲压工的培训,必须按培训大纲进行。
工厂必须组织合适的监督人员(工厂或车间的领导者、工长、冲模调整工或操作熟练工和安全检查人员等)对受训者按正确的培训大纲给予考核鉴定。
经考核鉴定合格的操作者方可领取操作合格证书。
操作合格证书和培训记录,应由有关人员妥善保存。
工厂应对压力机操作者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培训,考核操作者对压力机安全操作知识理解和掌握程度。培训合格的操作者,应进行登记并发证。锻造不锈钢锻件的工厂(车间)管理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同样应受安全操作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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